问题 | 劳动仲裁提交证据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劳动仲裁的举证期限以仲裁庭指定或当事人协商并经仲裁庭批准的期限届满为准。交换证据后的日期为证据届满。经仲裁庭许可延长举证期限且不组织庭前证据交换的,延长期限以举证期限届满为准。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的举证期限以仲裁庭指定或者当事人协商并经仲裁庭批准的举证期限届满之日为准。仲裁庭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以交换证据的日期为证据届满之日。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经仲裁庭许可,仲裁庭不组织庭前证据交换的,仲裁庭准予延长的期限以举证期限届满为准。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程序中的证据提交截止日期是多少? 根据《劳动仲裁法》,劳动仲裁程序中的证据提交截止日期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劳动仲裁申请被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然而,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提交证据的期限,申请人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劳动仲裁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延长期限。因此,具体的证据提交截止日期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劳动仲裁机构的决定来确定。请及时咨询相关劳动仲裁机构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根据劳动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的证据提交截止日期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劳动仲裁申请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申请人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具体的截止日期需根据案件和仲裁机构决定。请咨询相关机构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准确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制定仲裁规则及指导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二条 【书面通知仲裁庭组成情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六条 【裁决书】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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