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的时效为1年,工伤赔偿的时效为2年。但如果特殊情况下,工伤赔偿的时间限制可以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24 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并在事故发生后的 5 日内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伤发生后及时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为工伤后,按照规定实行工伤保险待遇。”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 综上所述,工伤赔偿的时间限制是有法律规定的,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工伤认定时间的延误、用人单位未及时报告等原因导致工伤赔偿的时间限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