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申请的时限是有规定的,申请人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向单位或者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申报。如果错过了这个时限,将会影响工伤认定和赔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期限,从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为起始期限。”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应当自认定为工伤时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申报工伤,经用人单位初审合格后,转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处理。” 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职工应当自认定为工伤时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或者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 总之,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期限一般为工伤发生后一年内。所以,职工需及时向用人单位或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申报,以保障自身的工伤认定和赔偿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