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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义务是什么,有哪些
释义
    公司股东的义务主要有:
    1、遵守公司章程;
    2、向公司缴纳出资或股款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筹办公司义务;
    4、出资填补责任;
    5、不得抽回出资;
    6、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
    7、不得滥用股东利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8、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9、禁止关联交易;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股东对公司有什么义务
    1、出资义务;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二、股东出资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出资的条件为:
    1、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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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2:5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