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职责是: 1.派驻纪检组应当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建立健全规范党组及其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加强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的措施和制度。 2.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议和有关行政领导会议,对有关问题负责任地提出意见或建议。 3.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 4.其他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二条,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国有企业等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 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对派驻或者派出它的监察委员会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