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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交通保险理赔过程中,如何避免和解协议期限内未能获得全额赔偿的风险?
释义
    法律分析:在交通保险理赔中,和解协议是一种常见的赔偿方式。但是,在和解协议期限内未能获得全额赔偿的风险是存在的。为了避免这种风险,建议受害人在签署和解协议前,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同时,对于保险公司提出的赔偿方案,可以进行咨询和调解,确保自己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依法应当给付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死亡赔偿金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保险人应当在接到保险金赔偿申请书及证明材料后十五日内,履行保险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一当事人不履行自己的义务,给其他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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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3:4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