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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违约金吗?
释义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所以劳动者只有违反了服务期约定或者竞业限制约定才需要支付违约金。
    一、如何终止劳动合同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既不与劳动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也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却比较普遍。那么,终止劳动合同应该办理什么手续呢?
    (一)用人单位必须在合同期满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原劳动部《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规定:企业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应当提前一个月向职工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二)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向职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终止劳动合同是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之一,用人单位必须及时向职工提供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三)终止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指出:“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
    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办理了相关的手续,但未提前1个月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劳动者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终止劳动合同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
    二、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是,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来计算,或者按照给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但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单位提供的专项培训费,即不能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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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0:2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