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子女置产立下新规则 |
释义 | 房产过户给父母可通过赠与和买卖两种方式进行,赠与需公证并办理转移登记,共有房屋需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变更登记。《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需共有人共同申请。 法律分析 一、房产证过户给父母可以通过赠与和买卖两种方式进行。赠与需要先到公证处做赠与公证,然后携带公证书、房产证和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房管局办理转移登记。共有房屋的转移登记可以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或者由共有人中某一人的所有权或份额变更申请。共有房屋的所有权变更登记,应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二、《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的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需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二条:发生买卖、互换、赠与、继承、受遗赠、房屋分割、合并、以房屋出资入股、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等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结语 房产证过户可以通过赠与和买卖两种方式进行,赠与需要先到公证处做赠与公证,然后携带公证书、房产证和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房管局办理转移登记。共有房屋的转移登记可以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或者由共有人中某一人的所有权或份额变更申请。共有房屋的所有权变更登记,应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共有房屋应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的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需共有人共同申请。因此,房产证过户可以通过赠与和买卖两种方式进行,共有人应共同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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