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新的西安市公积金提取规定是怎样的?
释义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北京市公积金提取新规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应当遵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淄博市公积金提取新规
    淄博市公积金提取新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二)离休、退休;(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四)出境定居;(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六)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八)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九)支付廉租房房租;(十)支付公租房房租;(十一)支付商品房房租;(十二)在原籍利用宅基地置换还迁房;(十三)支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首付款;(十四)纳入工会帮扶系统的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纳入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家庭成员(职工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人身伤害,医疗费用支出过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学费过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西安公积金提取要什么材料
    西安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申请人到中心或管理部领取《西安住房公积金审批表》,也可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下载;填表后,交由所在单位核实盖预留印鉴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西安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西安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申请人到中心或管理部领取《西安住房公积金审批表》,也可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下载;填表后,交由所在单位核实盖预留印鉴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该内容由 严俊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20:3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