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我国现行宪法经历了五次部分修改,分别如下:1.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3.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4.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5.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