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交通违章进行处理在什么地方的车管所 |
释义 | 舟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负责处理交通事故责任和赔偿问题,要求责任者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单位或车主需垫付。但单位或车主在赔偿后可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法律分析 舟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海天大道399号。 电话:。 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拓展延伸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交通违章处理的车管所位置查询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交通违章处理的车管所位于舟山市定海区的某个具体地点,详细地址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查询获得。该车管所负责处理定海区范围内的交通违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法停车、超速行驶、闯红灯等违规行为。如果您需要查询该车管所的具体位置,建议您联系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者通过浙江省车辆管理所的官方网站查询相关信息。请注意,具体的车管所位置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动,建议您在查询前确认最新的信息。 结语 舟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位于浙江省舟山市海天大道399号。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车主垫付。但若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事故,单位或车主可在赔偿后向驾驶员追偿。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交通违章处理的车管所负责处理该区域内的违章行为,具体地址请咨询相关部门或通过浙江省车辆管理所官网查询。请注意,具体位置可能有变动,建议查询前确认最新信息。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行政强制措施适用第三十二条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六章执法监督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八章附则第七十八条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参照本规定关于机动车违法行为处理程序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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