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抵押合同应包括什么 |
释义 | 房屋抵押合同应包括的内容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等。 一、签担保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的条款有: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二、质押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质押合同注意事项有: 1、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类型和数额。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品支付债权或类型物品支付债权等; 2、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时间; 3、确定质物的状态。质物的状态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和现状; 4、确定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保管费和质押实现费; 5、确定质押移交时间。质押合同只有在出质人将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时才生效。 三、动产质押必须签订质押合同吗 动产质押是必须要签订质押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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