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民政局离婚马上能离吗 |
释义 | 一、去民政局离婚马上能离吗 1、不能马上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条文是离婚登记程序中引入冷静期制度的法律依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婚姻家庭编设置“离婚冷静期”条款;协议离婚的流程将会变成: (一)递交申请:夫妻双方协商一起向民政局递交离婚登记申请; (二)冷静期三十天:等待三十天,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则协议离婚未达成。若均未撤回申请,则进入下一步; (三)抉择期三十天: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双方要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在这第二个三十天内,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对于冲动离婚的当事人来说,离婚冷静期能够给双方再次慎重考虑的机会。 二、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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