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股份怎么分割? |
释义 | 离婚时共同的股份分割的方式为:原则上应由夫妻采取书面合同形式自行分割,双方如果就转让份额、转让价格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让。如果是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一、干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干股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只有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干股才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时,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如果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话,婚后成立的公司收益属于共同财产。 二、股票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股票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股票属于投资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后对于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夫妻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公司股权转让是如何进行财产分割的 夫妻离婚时股权分割方式如下: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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