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被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未作特别规定,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适用相同规定。根据该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合同。劳动者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提出或同意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在一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法》没有特别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而是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适用基本相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面行为的法律规定与应对措施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是指用人单位单方面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例如,用人单位应提前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可以采取一些应对措施,如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等。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在处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问题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与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基本相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合同。根据不同情况,劳动者可以提出或同意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遵循相关程序和条件,并与劳动者进行协商或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采取适当措施,如协商、劳动仲裁或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等来应对解除情况。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了解法律规定并采取适当措施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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