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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
释义
    法律分析:交强险责任限额,在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有责任情况下,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在机动车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一、交强险赔偿额度如何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8条第1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二、车险 开车全责撞死人 保险公司怎么赔
    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如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如下: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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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3: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