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交强险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⑴驾驶人未依法取得驾驶资格; ⑵驾驶人醉酒驾车; ⑶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 ⑷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发生以上四种情形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但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依法负有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同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尽管说交强险是国家法律制度要求各位驾驶员必须要购买的,但也不能在购买交强险之前,对交强险的理赔常识也不做了解。交强险承担了最多12.2万元的赔偿额度以后,如果受害者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12.2万元,就只能有车主自己赔偿了。 一、交强险不予以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交强险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二、司机酒驾交强险能赔付吗 司机饮酒驾驶,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一般会赔偿。但是如果属于醉驾行为,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后,可以向该司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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