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有限制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随着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入,基于对企业是一个经营组织,有能力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经营范围进行必要限制的认识,国家对于企业经营范围的管理有所改变,不仅在经营项目的控制上大为放松,可以同时核准企业经营内容相近的多个业务领域,而且改变经营范围也不再困难,只要企业经营需要,经过申请和登记部门核准登记即可予以更改。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本着鼓励合伙投资,方便企业设立的原则,合伙企业法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没作特别限定,主要由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予以申报,由登记机关审核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合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分支机构的登记事项包括:分支机构的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姓名及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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