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个地道小区业委会有权要求停车费吗 |
释义 | 小区业委会经业主同意有权收取一定的停车费。开发商拥有车位产权的可委托小区业委会收取停车费,地下停车位费用包括设备运行、维护、照明、保洁、通风、排水和维护秩序等;公摊车位属业主共有的小区业委会无权收取停车费;业主大会委托物业管理的,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一、业委会正式成立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业委会的业委会成立条件是小区交付以后,入住率超过50%,开发商或业主可以向街道社区申请帮助,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果入住率不到50%,需要三年以后,业主也可以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业委会的业委会成立程序是首先小区具备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后30日内,小区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设立业主大会。其次申请交到街道或社区后,由街道派工作人员担任筹备组的组长,组建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筹备小组,筹备小组除了由街道或乡镇的工作人员担任组长以外,还邀请建设单位派代表,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派代表参加。最后业主代表要大于等于筹备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筹备小组的业主代表一般也应该符合业主委员的任职资格。 二、小区要不要成立业委会怎样才能成立业委会 小区通常需要成立业委会,但小区户数少的可以直接由业主大会负责工作,不需要成立业委会。成立业委会需要小区内业主的入住率达到50%以上、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时间满2年业主的入住率达到30%以上或者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时间满3年,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三、车位产权有哪些种? 1、地面停车位 小区里的地面停车位比较常见,一般都是用白线画出,属于敞开式的。这类车位的产权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归业主共同免费使用。 在属于业主的土地上规划的车位,开发商或者物业是无权处置的,但是这里指的业主是本小区的业主,如果你不属于该小区,那么你是不能无偿长期使用这些车位的。 2、地下停车位 为了减少土地面积的浪费,很多小区都有地下停车位,如果这些车位的面积已经计入公摊面积,那么所有权属于群体业主,开发商或者物业无权处置。 但是物业一般会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停车位管理、维护费用是不能省的。 但还有一类地下停车位所占用的土地面积并没有计入到公摊面积。这个时候这些车位的产权就属于开发商了,开发商可以有偿出租、出售车位,业主只有购买或租用了车位才可以使用。 3、人防车位 还有一类车位既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而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的范围。这类车位的产权比较模糊,如果你所在小区有这类车位不妨看看开发商怎么说。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是可以租出给业主使用的,但是费用要上交给人防工程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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