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司合并而注销是否需要清算
释义
    公司合并后是否需要进行清算取决于合并后是否注销合并后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和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如果合并后的公司选择继续运营,则不需要进行清算,如果合并后的公司决定解散或注销,则需要进行清算,将合并前的公司的债务分配给合并后的公司或投资者。公司的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法律分析
    公司合并后是否需要进行清算,取决于合并后是否注销合并后的公司。如果合并后的公司选择继续运营,则不需要进行清算,因为合并后的公司将继续拥有合并前的公司的债务。如果合并后的公司决定解散或注销,则需要进行清算,将合并前的公司的债务分配给合并后的公司或投资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合并可以采取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1.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资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以消灭各自的法人资格为前提而合并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其合并结果,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均告消灭。新组建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
    结语
    公司在合并后是否需要清算取决于合并后的公司是否选择继续运营。如果合并后的公司选择继续运营,则不需要进行清算。如果合并后的公司决定解散或注销,则需要进行清算,并将合并前的公司的债务分配给合并后的公司或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和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总则第八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5 1:5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