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乱砍滥伐的定罪标准是滥伐10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至1000株以上的,属于滥伐数量较大;滥伐50至100立方米或者幼树2500至5000株的,属于滥伐数量巨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10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至1000株为起点;
 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50至100立方米或者幼树2500至5000株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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