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利润分配顺序是什么? |
释义 | 公司的税后利润按照以下顺序分配:首先弥补亏损,然后提取法定公积金,接着提取任意公积金,最后支付普通股股利。这些步骤的目的是保持公司资本稳定,维护债权人利益。如果违反规定,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必须退还违规分配的利润给公司。 法律分析 公司的税后利润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公司的亏损。 公司亏损是指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公司的赢利低于公司的全部成本、费用及其损失的总和。在公司存续期间内,公司应当经常保持与其资本相当的实有财产。当公司有利润时,应当首先用利润弥补公司的亏损,使公司资本得以维持。 2、提取法定公积金。 公司当年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后,如果仍有剩余,应当提取10%列人法定公积金。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积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后,可以不再提取。公司不得削减法定公积金的提取比例。 3、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除了提取法定公积金以外,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提取了法定公积金后,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另外再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的公积金。此部分是公司自行决定提取的,不是法律强制要求的,被称为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提取多少,由公司自行决定。 4、支付普通股股利。 公司税后利润在进行以上分配后,如仍有剩余,可以按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向公司的普通股股东支付股利。有限责任公司,除了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外,按照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外,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不得分配股利。 法律规定公司的税后利润应当先用于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然后才能分配给公司的股东,以保持公司资本的稳定性,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法律的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结语 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顺序应按如下进行:首先,弥补公司的亏损,确保公司资本维持稳定;其次,提取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后可停止提取;然后,根据实际情况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定;最后,按照股东实际缴纳出资比例或股份持有比例支付普通股股利。违反规定先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情况下,股东需退还违规分配的利润给公司,以维护债权人利益。以上是对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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