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婆是否包括在被抚养人之中? |
释义 | 扶养人的分类及赡养义务是法律关注的焦点。对于丈夫车祸去世的妻子,她有权获得赔偿金,包括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和死亡赔偿金等。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只有协助赡养的义务。赡养义务一般存在于父母子女、爷爷奶奶孙子女、祖父母外孙子女之间,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然而,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因此,儿媳是否有赡养公婆的义务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分析 扶养人指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为受害人提供扶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没有劳动能力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扶养人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受害人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2、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3、受害人的父母。根据婚姻关系,结婚后,公婆应当属于父母之列,子女需要对公婆履行赡养义务,所以,公婆属于被抚养人。实践中,对前两项很少争议,对受害人的父母年龄超过60岁,作为被扶养人,是没有争议的,但对于中年的父母作为被扶养人存在很大争议,是许多案件争议的焦点,也是当事人阐述的一个原因。 一、丈夫车祸去世妻子有没有赔偿金 有的,丈夫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作为妻子以及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可以索赔的,赔偿的项目包括:丧葬费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精神抚慰金,精神抚慰金的数额需要根据双方责任比例,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二、民法典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儿媳不属于法定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的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有赡养义务。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一、以下情况下需要履行赡养义务: 1、赡养义务一般存在于父母子女、爷爷奶奶孙子女、祖父母外孙子女之间; 2、父母缺乏劳动能力的; 3、父母生活困难的; 4、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赡养法律规定如下: 1、成年子女依法具有赡养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以及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的法定义务; 2、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 3、其他规定。 综上所述,儿媳有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需视情况而定,如果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结语 扶养人指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为受害人提供扶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没有劳动能力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扶养人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受害人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2、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3、受害人的父母。对于受害人的父母,虽然年龄超过60岁的存在争议,但实践中很少有争议。而对于中年父母作为被扶养人,是许多案件争议的焦点。根据婚姻关系,公婆应当属于父母之列,子女需要对公婆履行赡养义务,所以,公婆属于被抚养人。在民法典中,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儿媳不属于法定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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