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员工出于重大过失的:因为员工未尽到注意义务,所以员工有义务赔偿。 因此,公司可以直接从对方的工资进行扣除,不过,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其当月工资的20%,并且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出于一般过失的:员工因为一般过失,或是基本无过失的话,其实已经尽了妥善保管义务的,所以员工不应承担赔偿义务。 不过,员工上班时毁坏公司财物,双方对赔偿协商不一致,并可能影响继续建立劳动关系的,比如公司主张过多赔偿的,扣除较多工资的,那么为避免权益遭受损失,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按照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维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