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法律效力探讨
释义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法律效力:夫妻财产约定对内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合同;对外需第三人事先知晓才具有对抗效力。未知晓的第三人需先清偿债务,再向对方追偿。财产约定须在合法有效婚姻中以书面形式进行,口头或其他形式无效。
    法律分析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法律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生效后会产生对内和对外两种效力。
    对内效力:夫妻财产协议一旦生效,在夫妻之间及其继承人之间发生财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婚姻当事人双方均受此约定约束。夫妻双方都必须依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对外效力: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因此,在夫妻财产约定中,凡第三人事先知道该夫妻财产约定的,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反之,第三人不知道该夫妻财产约定的,该财产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夫妻任何一方不得以债务不是自己欠的、夫妻之间有财产约定为由不承担该债务,夫妻中未借贷一方只要不能证明作为债权人的第三人知道该财产约定的,均必须以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先行清偿,清偿后,夫妻中不负债的一方再向另一方追偿。值得提醒注意的是:夫妻财产约定的前提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如果双方还没登记结婚或者婚姻关系被确认无效,这种财产约定不产生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如采用口头形式及其他形式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结语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具有对内和对外两种效力。对内效力指夫妻双方及其继承人之间的财产约定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按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对外效力指在夫妻财产约定中,只有第三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夫妻财产约定必须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下以书面形式进行,口头或其他形式均不具备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0 22:4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