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是否有权利清空到期房租房内东西? |
释义 | 租房的主要流程包括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房屋信息、签订租赁合同并核对身份证明,房东需提供出租证明,可要求支付定金。房租到期时,房东无权清空房内物品,但可扣除租金和违约金,并追究违约责任。承租人应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无约定时应在租期届满时支付。若逾期不支付,房东可解除合同,但不能擅自处置承租人物品,因为部分可能属于承租人个人财产,他人无权处理。 法律分析 房租到期房东一般无权清空房内东西。租客房租到期房东有权从押金中扣取租客应当缴纳的租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同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但不得擅自处分租客物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租房的流程怎么走? 1、租客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房屋信息,房主通过正规渠道获得租客的寻租信息。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2、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房主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3、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4、合同签字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5、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6、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50%。 综上所述,房租到期房东没有权清空房内东西。房租到期不交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不可以擅自清空房内的东西,因为房内的东西有一些可能是承租人个人的,他人无处置权。 结语 租房的流程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程序。租客和房东在租赁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东在房租到期时无权清空房内物品,而是可以从押金中扣除应缴纳的租金和违约金。如若租客逾期不支付租金,房东可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不支付则可以解除合同。然而,房东不得擅自处置租客的物品,因为这些物品可能属于租客个人财产,他人无处置权。在租房过程中,双方应互相核对身份证明和产权证明,并在签订合同前进行必要的复印件备份。办理合租时,还需要房主提供同意出租的证明。总而言之,租房流程应遵循法律规定,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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