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虐待儿童是否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维护家庭的和睦与稳定。而虐待儿童行为不仅违反了夫妻之间应有的相互尊重,还严重损害了儿童的身心健康。因此,在婚姻关系中存在配偶虐待儿童的情况,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 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维护家庭的和睦与稳定。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条规定:家庭、社会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儿童受到虐待、遗弃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保护时,应当及时采取救助、保护措施。 注意:以上回答仅代表个人意见,如需具体法律意见,请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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