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包人能否以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为由主张工期不顺延 |
释义 | 发包人可以以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为由主张工期不顺延,但前提是合同约定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则视为工期不顺延。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确认,但能够证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申请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可以以此为由主张工期顺延。风险提示: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可以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 发包人未对隐蔽工程及时进行检查,承包人能否据此顺延工期? 发包人未对隐蔽工程及时进行检查,承包人可以据此顺延工期,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风险提示: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能否合法顺延? 可以,以下情形可以合法顺延工期:1、工程量增加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时常要求承包人增加工程量,因而必然导致工期的增加。这种情形下,工期自然顺延。2、发包人变更设计若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变更设计,则因发包人变更设计而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期间应当从工期中扣除,即顺延相应的工期。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若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则从发包人提供这些施工必须资料之日起算工期。其他如因发包人缺乏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或其他原因导致有关政府部门要求停工的,则停工期间应当从工期中予以扣除。4、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一般来说,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均约定发包人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若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有权停工,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5、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实践中,通常存在发包人将部分工程如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水电工程、空调工程等直接分包给他人施工,或者要求承包人分包给指定的单位施工的情形。然而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可能因施工衔接不当导致工期延误,在此情形下,发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工期延误责任。6、工程质量鉴定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对工程质量的鉴定可否作为顺延工期的理由,主要以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为判断标准。如果工程质量经鉴定是合格的,则应将鉴定期间作为顺延工期期间;反之如果工程质量经鉴定不合格,则工期不应当顺延,承包人逾期竣工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风险提示: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也能使建设工程合同工期合法顺延。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不可归责于承包人的意外事件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主张工期顺延。比如发生地震、暴雨期间无法施工,工期顺延。 拖欠工程款可顺延工期吗? 1、拖欠工程款可顺延工期,但承包人必须事先发过书面催告。2、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顺延工期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风险提示:承包人因拖欠工程款提起诉讼,发包人往往以工期逾期为由提出反诉,动辄提出数百、数千万的逾期赔偿,其目的是抵销承包人的诉讼请求;而承包人以发包人逾期付款工期可以顺延为由进行反诉抗辩,司法实践中却往往得不到法官的支持,原因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缺乏统一的操作规矩。 施工合同无效,发包人能否按照合同约定主张工期延误损失? 施工合同无效,发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主张工期延误损失。1、在施工合同无效时,合同中关于工期延误后相应违约责任的约定,理应无效,发包人不能再依照该约定向承包人主张工期延误的违约金。2、同时,施工合同中关于工期约定的条款无效,故不能直接适用该约定工期作为判断是否存在延误的依据。3、因此,发包人可以主张工期延误损失,但应由其提供因工期延误导致的实际损失的证据,而不能简单参照无效合同的相关约定认定工期延误或计算违约金。风险提示:针对工期延误,发、承包双方还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如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建设工期确定损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将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 承包人未按约定工期完工,发包人能否要求解除合同? 1、如果双方均同意解除合同,可以解除。2、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工,且承包人已经明确表明或者以实际行动表明不会再继续施工的,发包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3、如果发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承包人仍未继续施工,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风险提示: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后果:1、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2、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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