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拆迁房是否可以买卖交易分情况: 1、是因重大市政工程造成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类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但是在取得所有权的期限内不能进行买卖,因为按照规定,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2、另一种是是因房产开发实施征收而为被征收人准备的安置房,这种安置房是给被征收人的补偿,属于私有财产,可以进行交易买卖; 3、如果取得的安置房有房产证且没有特定的期限: (1)是可以进行买卖的; (2)但是如果没有取得相关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禁止该房屋进行买卖。因此,拆迁安置房进行买卖也是有风险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