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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处罚附加刑包括哪些
释义
    刑事处罚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没收财产:
    1、罚金:它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从经济上对犯罪分子实行制裁的刑事处罚;
    2、剥夺政治权利:根据规定,该附加刑对于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以及对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适用;若独立适用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的规定。同时,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3、没收财产:根据规定,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犯罪所得巨大或者特别巨大的犯罪,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的刑罚,但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须的生活费用;
    4、驱逐出境: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附加刑也是可以独立使用的。当被告人被判处罚金时,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当被告人被判处没收财产时,一般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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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8:0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