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每周工作日7:00-21:00时段。因法定节假日调整为上班的周六和周日,按对应调休的工作日限行标准执行。 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以下简称尾号)对应具体限行日期的原则,在工作日高峰时段禁止相应机动车辆通行。周一限行尾号为1、6的车辆,周二限行尾号为2、7的车辆,周三限行尾号为3、8的车辆,周四限行尾号为4、9的车辆,周五限行尾号为5、0的车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