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占道经营怎么处罚 |
释义 | 非法占道经营的,对于违法者应该责令改正,如果拒不改正或者经多次警告,仍然占道经营的,给予罚款,没收经营物品等处罚。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 (二)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 (三)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 (四)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 (五)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 (六)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辟谣】占道经营属于违法行为?真相:是的解析:占道经营是违法行为,如果抗拒管理的,属于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27条第1款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2、《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27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43条规定:违反本条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如果抗拒管理的,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第50条规定:有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提醒】占道经营归城管还是交通部门管?归城管部门管。市城管执法局、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以下统称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市和区县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二)市政工程管理、绿化管理、水务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工商管理、建设管理、房地产管理和城市规划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市和区县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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