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只要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 那么跨市办理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领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 (二)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三)申领人领取证件时,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 (四)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补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是办理跨市身份证的相关内容,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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