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对吗 |
释义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驾如果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对驾驶证暂扣六个月,如果驾驶的是运营车辆的,直接吊销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重新领证的流程如下: 1、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教育通知书,携带身份证、驾驶证或驾驶证暂扣凭证,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登记手续,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领取满分教育通知书; 2、按时参加满分教育学习,学习结束领取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 3、携带身份证和《预约考试凭证》,按时参加科目一考试; 4、考试合格后,凭驾驶人考试合格通知书,到公安交管部门领取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第一次达到12分的,预约科目一考试;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含)以上达到12分的,预约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 综上所述,随着国家对酒驾的严查,越来越多人意识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必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