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继承登记步骤是怎么样的
释义
    法律分析:1、继承人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不动产登记的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2、向该登记部门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材料、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材料;
    3、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必要时还可以进行实地审查,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决定是否受理,不受理的要说明理由;
    4、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该机构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3:3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