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登记,登记些什么? |
释义 | 《不动产登记簿》是记录不动产登记事项的簿册,是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登记簿一致,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登记簿有错误的外,以登记簿为准。 法律分析 不动产物权登记包括以下内容: 1. 集体土地所有权; 2. 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所有权; 3. 森林、林木的所有权; 4. 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 建设用地使用权; 6. 宅基地使用权; 7. 海域使用权; 8. 地役权; 9. 抵押权; 10. 根据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问:什么是《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书,二者有何不同 答:《民法典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登记簿一致,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登记簿有错误的外,以登记簿为准。登记簿是不动产登记的核心载体,由登记机构管理;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权利的法定凭证,由权利人持有。 拓展延伸 不动产登记是指将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权利义务关系通过登记方式予以确立和保护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法》的规定,不动产登记包括以下内容: 1. 不动产物权登记:包括不动产所有权、用益物权(如地役权、抵押权等)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等登记。 2. 不动产抵押登记:包括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抵押期限、抵押权人的权利实现方式等事项的登记。 3. 不动产预告登记:包括不动产权利人即将发生权利变动的预先告知、申请和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手续等事项的登记。 4. 不动产异议登记:包括不动产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申请提出异议时,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的登记。 5. 不动产查封登记:包括对不动产采取查封措施时,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查封登记的登记。 不动产登记是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保障权利人权益的重要手段。依照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规范登记程序、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不动产登记的准确、及时、公正。 结语 《不动产登记簿》是记录不动产登记事项的簿册,是登记机构管理的不动产登记的核心载体。《不动产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登记簿一致,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登记簿有错误的外,以登记簿为准。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权利的法定凭证,由权利人持有。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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