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变更法人,法人本人不同意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根据我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转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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