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是行使探视权的民事主体。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一、离婚时探望权怎么算 离婚时探望权的安排:孩子还处于婴幼儿期的,尽量减少留宿探望;孩子十周岁以上的,在探望权的行使安排上应尽量地听取其意见;探望时间不能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二、起诉婚内探视权可以么 婚内探视权起诉是不可以的。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其产生以父母双方婚姻或同居关系的解除为前提条件,以不直接抚养子女为必要条件,因此,婚姻关系存续而夫妻双方非正常分居期间,双方实质上都享有亲权,探望权亦并未产生。如果其要提起探望权诉讼,必须先与另一方解除婚姻或同居关系。 三、离婚后小孩探视权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后小孩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