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面临离婚,男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需满足特定条件,如夫妻感情破裂、虐待、重婚等。若男方不同意离婚,起诉离婚是可行的。离婚案件通常需要双方到庭,除非有特殊情况。被告两次不出庭不能判决离婚,法院会强制传唤。离婚案件必须经过调解,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若满足离婚条件,法院会判决离婚。 法律分析 一、想离婚但是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想要离婚但是男方不同意的话,一般是不能够再进行协议离婚了,当事人在这个时候可以向法院进行上诉进行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必须有诉讼条件: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如果没有明显的上述诉讼条件,则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可能会不予支持,等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再行起诉,第二次法院一般情况下会判离。 二、被告人两次不出庭能判离婚吗 不能。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所以对于离婚案件不到庭的被告,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被告人两次不出庭是不能够判决离婚的。离婚案件当中需要双方都到庭,除非有特殊情况或者自身不能够表达意志除外,如果被告拒不出庭的话,会被强制传唤进行出庭。如果双方满足夫妻关系破裂的条件的话,那么法院就会允以离婚。 结语 离婚案件中,如果想要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一般无法进行协议离婚。此时,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离婚。离婚案件必须满足一定的诉讼条件,如双方感情破裂、虐待、重婚等。如果没有明显的诉讼条件,第一次起诉可能会被法院不予支持,需等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再次起诉。至于被告两次不出庭,法院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特殊情况除外。被告两次不出庭不能直接判决离婚,法院会采取强制传唤等措施确保双方出庭。只有在满足夫妻关系破裂的条件下,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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