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每月几号缴费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基本上都是在25号之前进行缴纳的。这是按照正常的时间,好像没有到30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参照当期执行标准,缴费比例为6.8%。参保人员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不建立个人账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医保退休手续后,从办理当月起建立个人账户。已按10%比例缴费的,可自愿选择将缴费比例变更为6.8% 。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医疗保险登记的,由沈阳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医疗保险费。2011年6月30日之前,以2009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补缴;2011年7月1日后,补缴最低缴费基数为欠费当期执行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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