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可以自用工之日起次月即主张双倍工资。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应当有正当理由,并且 支付经济补偿金 和代通知金。若用人单位无理由解除的,应当支付 经济赔偿金 ,是 经济补偿金 的2倍。自愿不购买社会保险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协议无效,你仍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 补缴社会保险 。 2.一般 未签订劳动合同 的情况下,劳动者很难举证 证明劳动关系 ,也无法举证证明劳动关系建立时间。在单位解除你的时候,请单位出具书面解除的文件。同时,尽量收集有单位盖章的书面材料。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