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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工病假休息规定是什么?
释义
    企业职工病假休息规定及医疗期安排。根据工龄和在单位工作年限,医疗期可为3个月到24个月。医疗期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规定执行。非因工致残或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决定劳动关系的终止或继续。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按规定执行经济补偿。处理伤病情况需认定类型和原因,涉及工伤需要合法认定并赔偿。
    法律分析
    一、职工病假休息规定是什么?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
    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因生病等原因而无法进行工作的情况下,是需要基于实际的伤病情况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伤病的类型以及伤病的原因要进行认定,涉及到造成了工伤等情况的,还需要进行合法的工伤认定,并基于实际来进行赔偿处理。
    结语
    根据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医疗期可以从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不等。医疗期内,职工可享受相应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对于非因工致残或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程度鉴定标准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决定是否终止劳动关系或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情况,经济补偿问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在处理职工伤病情况时,需要对伤病类型和原因进行认定,并进行合法的工伤认定和赔偿处理。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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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9: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