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能力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工伤能力鉴定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4)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5)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6)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二、工伤赔偿期限 1、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2、赔偿时间:第一,治疗期间费用和一次性性伤残补助金,是在员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后,60日内下达。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员工进行申请的最后期限。第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享受的。第三,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应该由单位按月支付。 大家可以参照上述法律知识解决问题。希望大家在遇到此类事情的时候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对工伤能力鉴定赔偿标准或者其他相关问题未能解决的话呢,也可以咨询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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