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主要分三步走:1、现场调查交警来到现场,会进行勘验检查,询问当事人和相关证人,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2、检验鉴定。现场调查后,还不能确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需要通过进一步的检验、鉴定,以确定或者验证。这种检验、鉴定应当在20天内完成,超过20天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天。3、制作事故认定书。(1)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现场调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天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4)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未查获的,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