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流转需要公证吗 |
释义 | 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一般不需要公证,需要经过发包方同意。农村土地流转,需要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合同内容要尽量清楚明确,除了要经双方签字确认,还要经村委会签署意见,同意流转的,该承包的土地方可流转,有些合同还需要有村委会代表见证人出面见证。 公证后的土地流转协议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从法律层面来讲,合同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同等条件下,经过公证的民法典律效力比没有经过公证的民法典律效力要高。 如果想要做土地流转协议公证的,首先要判断合同主体是否适合,手续以及相关文件是否合法,还要看当地政策,建议到当地公证处咨询,每个地方政策不一样,部分地区不做这种公证。 公证流转双方填写申请书并经发包方和乡镇同意,同意后到县流转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应提交的材料: (一)流出方应提交材料 (1)流转方式(互换、出租、转包、入股、转让、抵押等) (2)流转土地位置、面积、用途 (3)申请人姓名、住址、身份证明 (4)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证书 (5)联系方式 (二)流入方应提交材料 (1)申请人姓名、住址、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付本。 (2)申请人拟流入的土地面积,流入土地的耕作条件要求 (3)流入土地后的经营种类 (4)申请人资信证明 (5)联系方式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具体内容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是在不变更原承包人与村里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给第三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存在两个承包合同关系,转让只存在一个承包合同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在不改变土地用途情况下不需要发包方同意,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一般要求备案,不备案也不会因此无效;转让必须通过发包方同意,才有可以实现。因转让承包经营权实质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义务转移必须取得发包方同意。 目前,农业部已经在各地组织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从试点开展情况和国际经验来看,建立权威、统一的农地确权登记制度,公共财政要给予支持;要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和全国统一的指导原则,避免政出多门;要对地籍管理和登记部门的数据资料进行整合,以保证数据的共享性、一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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