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转继承的办理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 2、其他继承人携带被继承人死亡、遗产的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去公证处办理公证; 3、其他继承人协商一致分割已经死亡的继承人部门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