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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跨区变更公司地址需要什么资料
释义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跨区变更公司地址需要以下资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新住所使用证明 ( 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①决议事项;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③股东盖章、签字 ( 自然人 ) ;4、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的步骤:(1)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2)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3)企业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 ( 住所、经营范围除外 ),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7、税务跨管辖地迁移的,需到原税务管辖办理迁出手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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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0: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