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父母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子女是父母的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问题的相关解答已给出,请各位读者根据情况查阅。”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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