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产权房到期后会怎样 |
释义 | 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到期了不会怎样,一般可以办理续期。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按照《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法律依据: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一、小产权房到期后属于谁 小产权房到期后属于购房人。违法小产权房的建设、销售者不具备房屋建设、销售资格,没有在政府部门登记备案。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因此也被称为“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在法律上通常没有任何的保障。是国家允许的分给的补助性质的住房,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小产权房不许买卖,买卖合同无效,只要到了年限,国家就要收回。 二、小产权房屋合同的风险 1.“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2.政策风险。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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