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离婚找法院怎么走 |
释义 | 第一,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第三,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走法院程序怎么走? 夫妻一方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作为原告一方,一般应先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其副本、相关的证据材料。起诉状应具备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并通知被告进行答辩。确定举证期限及开庭日期。开庭审理一般包括法官宣读法庭纪律、法庭调查、辩论及最后陈述阶段。庭审结束后,如果双方调解不成的,法院依法进行判决。如果一方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此外,在诉讼中,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组织调解工作。在离婚案件中,需要注意的是,1、夫妻双方原则上都应到庭参加诉讼。2、一般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不会判离,过六个月后,夫妻一方可再行起诉离婚。 夫妻离婚走法院程序怎么走 夫妻离婚走法院程序这样走: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等;2、向法院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等;3、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4、调解无效的,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 法院离婚程序怎么走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 离婚找不到人要怎么走流程 找不到对方就只能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也就是说,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二)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找不到对方,通过上述两种途径都能达到离婚的目的,但是在财产分配方面产生的法律后果有所不同。缺席判决离婚的,法院会依据《婚姻法》规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常见的就是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失踪人的财产依法由他人代管。 怎么确定起诉军人离婚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另外一方为非军人的:1、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非军人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军人一方为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人员,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军人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非军人住所地管辖。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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